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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

发表时间:2016-03-02 来源:彭苑茹 浏览量:
  2016年3月1日下午,我院党委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领会《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院的贯彻落实工作。党委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党委书记姜迪清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当前省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2个文件,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文件重要条文和核心要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党委和领导班子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切实加强我院意识形态工作。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及时组织、认真学习、深入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强化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对教学资源、网络安全和新媒体等的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要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制定我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落准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