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聘用有关政策规定,经评定,拟聘用张旭同志为我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共7个工作日(3月21日--3月29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单位纪检、人事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0577-85108058、0577-85108020。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安排岗位 | 毕业院校 | 专业 | 职称 | 学历学位 |
1 | 张旭 | 男 | 1984年7月 | 智能建筑学院专任教师 | 上海交通大学 |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 副高 | 博士研究生(2022年11月 博士后出站)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