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决策部署,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履行好行政事业单位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推进“减房租”政策有效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减轻学校合作商家租金负担,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0条措施的通知》(温政发〔2022〕7号)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减租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资〔2022〕5号)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对承租我校名下土地房产且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申请给予租金减免(减免租金金额为2022年二季度(4、5、6月)实际应缴租金)。
经摸底、告知、受理、审核等规范流程,现将审批通过的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等信息汇报如下(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共5个工作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13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1713室
联系人:杨成磊 15957735577
附件:浙江安防学院第二季度土地房产租金减免情况统计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