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12030885912
三.采购项目名称:校园物业管理(2020年度)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校园物业管理(2020年度) | 1 | 项 | 400 | 本项目为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度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绿化养护、安保服务、宿舍管理、水电维修、仓库管理等岗位。本项目要求投入人数需要至少84人,采购预算为400万,其中其他不可竞争费用73.8万(包括垃圾清运费1年15万、化粪池清运1年2次2.8万、大型活动搬运费1年4万、零星维修单件300元以下合计20万、保洁用品12万、绿化养护更新20万)。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我院的物业管理项目预算只有400万,除去不可竞争费用73.8万后,实际可支付给服务人员的费用为326.2万,投入人数至少需要84人,平均每个人每年的费用仅3.88万元,远低于行业的市场平均价。我校经过市场调查,了解到本次项目总体费用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目前无其他物业公司愿意接手本项目。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作为我院的下属子公司,近年来我院的物业管理服务均由该公司负责实施,且该公司明确表示在本项目总体服务费用不增加的情况下愿意承接我院的物业管理服务业务。由于该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金额,只有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愿意承接该项目,因此进行专家论证,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康源大楼西首三楼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凯 | 工程师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陈华东 | 工程师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张锦武 | 高工 |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该项目总体预算400万,其中不可竞争费用73.8万。剩余326.2万元服务费,按照84个人测算,每人每年费用约3.88万,远远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
(2)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作为安防学院的下属企业,接收了原有的温州市鸿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及相关业务,完全有能力承接本项目安保服务及物业服务。
(3)学校多年来一直由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及温州市鸿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保持原有的服务质量,建议保持目前服务团队为宜。
综上所述,本项目情况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冰
联系电话:0577-88518069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同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督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