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业团队入驻选拔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11-30 来源: 浏览量:
  各系、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大力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指示精神,推动我院大学生创业工作的科学发展,根据学院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总体规划,为使更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能够有展示与发挥的平台,学院现决定选拔优秀的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场地情况
  1、“创业孵化中心”地点:“之上”超市旁边;
  2、场地面积:约80平米。
  二、入驻团队基本条件
  1、团队负责人需为我院在校学生;团队成员原则上都为我院在校学生;
  2、“创业孵化中心”主要以孵化型的创业项目为主;
  3、团队申请的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规章制度相抵触;
  4、申请入驻的团队应有创业指导教师,并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团队负责人和成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没有拖欠学杂费现象,能够自觉接受并遵守“创业孵化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6、创业团队申请入驻“创业孵化中心”需要家长签字同意;
  7、创业团队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驻后能够在创业孵化中心正常开展工作;
  8、创业团队能自行承担工作室的物品、设备的购置;
  9、同等条件下,参加过国家、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各类省市举办的创业竞赛获奖的团队或项目,优先审批。
  10、创业项目应是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
  三、申请入驻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团队在申请入驻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创业团队入驻申请表》、《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申请入驻项目创业计划书》;
  (2)家长签字同意书;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团队进行评审,确定入驻资格;
  3、通过审批的创业团队在接到进驻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
  4、创业团队正式入驻并开展创业活动。
  四、优惠政策
  免场地租金;
  五、团队管理
  1:管理方式
  批准入驻的创业团队采用合约制管理。
  2:团队评估
  招就处每学期组织团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企业、团队是否继续入驻,运营情况不达标的团队,限一个月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考核仍达不到目标,招就处有权中止入驻协议。
  3:团队退出
  (1)自动申请退出
  因自身原因,团队负责人需向校招就处提出退出申请,校招就处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退出。
  (2)实践期满退出
  创业团队经1年入驻,已经能够实现外出独立经营,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并处理好有关事宜。
  (3)勒令退出
  入驻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就处可终止入驻协议,要求其退出入驻场地。
  1.对提供的入驻场地、设施利用率较低;
  2.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3.不适宜在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继续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驻团队负责人退学或注销学籍的。
  5.入驻团队经营与申请入驻项目无关的东西。
  六、报名时间
  请有意申请入园的团队12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直接交至1917办公室林雄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1036637640qq.com。
  联系电话:0577-85108150
  附件1:《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中心”创业团队入驻申请表
  附件2:《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中心”申请入驻项目创业计划书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2017年11月28日
上一篇: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