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1月7日起到2014年1月15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人事处 0577-85108058 0577-85108019
拟录用人员名单:
姓 名 | 出生年月 | 职 称 | 学 历 | 毕业学校 | 专 业 | 拟任工作 |
周立萍 | 1986.09 | 无 | 硕士研究生 | 兰州理工大学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 | 专任教师 |
倪旭萍 | 1989.09 | 无 | 硕士研究生 | 西南交通大学 | 安全工程 | 专任教师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