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策,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应急技术学院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负责人,注册中级安全工程师、国家二级安全评价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安全工程科学教育、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曾主持编制洞头、永嘉“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温州市科技局科研(资助类)等相关项目。
近段时间,全市多地发生多起落水溺亡事件。
据统计,溺水已成为我国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死因,全国每年约有5.7万人溺亡,其中14岁以下的占比达56.58%。在许多农村地区,存在大量的河湖水塘等天然水域,部分家长对孩子看管不力,导致农村成为儿童溺水重灾区。
这些防溺水知识,家长、孩子都得学。
溺水发生的常见原因
溺水,俗称淹溺,是指在游泳时或者失足落水时发生的严重意外伤害,溺水的进程很快,一般4~5分钟或6~7分钟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导致死亡。发生溺水事故的多为不会游泳的青少年,擅自到江河及池塘、水库嬉戏玩耍,不小心掉进江里、河里、水库里,而身边又没人及时正确地救助,最终导致溺水死亡。
溺水自救知识
1.落水时,如果不熟悉水性,应迅速把头向后仰,口鼻朝上,露出水面,不能将手上举或挣扎,以免使身体下沉。
2.落水时,应努力抓住身边的漂浮物,如救生圈、木板、球类等,借用漂浮物的浮力使身体尽量上浮。
3.如果有人入水施救,落水者千万不可死死抱住施救者,而应尽量放松,配合施救者把自己带到岸边。
4.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溺水施救措施
1.未成年人发现他人落水,要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大人帮忙,同时拨打“110”报警,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2.尽可能地寻找身边的漂浮物抛向落水者,如救生圈、木板、球类等。
3.不熟悉水性的成年人发现他人落水,可以寻找竹竿、树枝等递给落水者,也可以把衣服打成绳结抛给落水者,救人时要趴在地上降低重心,以免被拉入水中。
4.千万不能手拉手施救,避免被落水者拉下水,造成连环溺水的悲剧。
最后,为避免溺水事件的再次发生,请大家一定要掌握“四个牢记”和“六个不准”。
“四个牢记”
1.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4.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六个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游泳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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