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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剑华等26名考生通过无人机驾驶员(航拍)四级理论、实操考核认定,成绩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5日
电话:0577-85108020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2025年11月18日
成绩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