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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等3名考生通过《无人机驾驶员(航拍)》三级理论、实操考核认定,成绩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
电话:0577-85108020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
2026年1月5日
2025-Y-011326-3人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