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 41 号令)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截至2026年10月13日,仍有部分2026级新生未按期报到注册。现将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新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15 日 —10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577-85105192
教务处(“双高计划”建设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