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以下简称市保安总公司)管理,推动公司改革发展,实现公司保值增值,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由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面向全社会选聘优秀经营管理者担任市保安总公司总经理。
一、岗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完成经营任务;
(三)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落实和规范企业运行的各项制度。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
(二)具有国家二级保安员(含)以上,3年(含)以上保安企业总经理工作经验,任职总经理期间年度业绩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度纳税额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相关任职年限可累计);
(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业务开拓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组织规划能力、决策分析能力。
三、薪酬待遇
总经理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年薪核定为实发60万,公积金个人部分由员工个人缴纳;
(二)绩效年薪为X,按一定比例与企业收益挂钩。年度净利润考核值为M,年度净利润值为N,当N≥M,X=N*1.2%+(N-M)*2.0%;当N<M,X=N*1.2%。目前暂定M为540万(可冲抵副总经理基本薪酬),当年度净利润达到600万,绩效年薪可上浮20%。
四、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原岗位人员享有优先聘任权。
(五)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及统筹、决策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凡符合岗位要求以及选聘条件者均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开选聘,一经聘用,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七)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7)曾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8)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五、应聘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8月17日。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需填写《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表格从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zjist.cn)通知公告栏下载;应聘者需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公开选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ymh169@163.com,联系电话:13396968245。
(三)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学历、学位、执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任职文件、突出工作业绩等有效证明材料。
5、证件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报名资料恕不退回。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六、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初步人选。公开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重点了解进入面试人选所具备的领导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适应程度。(注:专家选取由上级人事部门选取确定)
(三)考察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另行通知进行体检。
(四)决定人选
根据面试情况和考察、体检情况,由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拟聘人选和拟聘职位。
(五)任前公示
选聘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试用与任职
公开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适应或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七、管理
(一) 本次选聘聘期为5年。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按规定和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书》。
1.基本年薪由温州市保安总公司按月平均发放。
2.绩效年薪按照年度净利润核算,其中70%在核算结束后支付,30%延期支付,进入经营责任保证金个人账户。经营责任保证金按任期积累,任期结束(提前离任和任期满离任)时进行结算,离任审计确认其经营情况属实,公司将经营责任保证金本息余额一次性返还给本人。离任审计结果表明:由于经营者的恶意欺诈行为导致公司出现重大损失的,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经营责任保证金扣除100%。
(二)《岗位聘用合同书》明确相关权责,聘用人员在履职期间,如发生合同规定的违约违法行为,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有权中止其总经理职务。
(三) 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正式聘用后,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企业自主用工。
本公告由温州浙安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公开选聘报名表
应聘岗位: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出 生 年 月 | ||||||||
籍 贯 | 婚 姻 状 况 | 政 治 面 貌 | 入 党 时 间 | ||||||||
现工作 单位 | 健 康 状 况 | 身 份 证 号 | |||||||||
职 称 职 务 | 职业资 格情况 | ||||||||||
毕 业 院 校 | 学 历 学 位 | 档 案 去 向 | |||||||||
专 业 | 毕 业 时 间 | 联 系 号 码 | |||||||||
联 系 地 址 | 电 子 邮 箱 | ||||||||||
教育背景(从高中起填写,注明专业及起止时间) | |||||||||||
工作简历(注明年限、职务等) | |||||||||||
任职企业总经理期间年度业绩总额情况(注明年限) | |||||||||||
自我评价 | |||||||||||
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学历、学位、执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4、企业资质证书、任职文件、突出工作业绩等有效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