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面试和评委小组评议,根据招聘要求有关规定,拟择优聘用姚碧芳同志为我院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现将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职称 | 拟聘岗位 | 进入方式 |
1 | 姚碧芳 | 女 | 1990.10 | 本科 | 初级会计师 | 工程财务 | 面试 |
一、公示时间:共5个工作日(3月12日--3月18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本公司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85108070)。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