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学校合作商家,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切实履行好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22〕1号)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助力企业纾困落实土地房产租金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温财资〔2022〕2号)有关规定,对承租我校名下土地房产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依申请给予租金减免(减免租金金额为2022年一季度实际应缴租金的20%)。
经摸底、告知、受理、审核审批等规范流程,现将审批通过的减免名单和减免金额等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共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4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公示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2555号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1号楼1713室
联系人:杨成磊 15957735577
附件:土地房产租金减免情况统计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