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2014年度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15-07-22 来源: 浏览量:次 一、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概况
(一)主要职责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是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合办,2013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院校。2013年起承担浙江警察学院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本、专科)学历教育,并开始对外招收安防专业学生。学院共开设了五个专业,分别是:公共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技术、消防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工业设计5个特色专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收入11135.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74.9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457.27万元,事业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年支出11132.2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831.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2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9.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30万元,项目支出10881.86万元。
2014年结余分配3万元,结转下年0.2万元。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10674.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事务373.89万元,主要用于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7.7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项)事务10283.1万元,主要用于学院筹建期基本建设经费支出以及设备的购置。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16.22万元,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1.39万元,比上年下降。主要用于接待来自市外的上级部门领导、专家及来宾到我院的检查组和考察团、省内外兄弟院校同行考察交流及国内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合作方日常工作访问等支出、体改生警训教官招待等支出。共安排本单位公务接待113批次,64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3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结转下年: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12.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学院筹建期基本建设经费支出以及设备的购置。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4年度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2015年7月20日
2014年度市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